结算调差在软件中的应用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量:3226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结算项目,施工合同中都有要求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文件对人工、材料、机械等进行价格调整。针对不同的价格调整方法,我根据自己曾经做过的项目总结了几点经验,在此,跟大家分享。

以广联达计价软件GCCP6.0,版本号6.4000.23.112为例。将与施工单位核对完成的计价文件打开,依次单击软件左上角的“文件”→“转为进度计量”,将核对完成的计价文件转为进度计量文件。在进度计量文件中,按项目的形象进度添加分期,并填写当期审定工程量。

软件操作:

确定好期数及当期工程量后,接下来依次单击“人材机调整”→“所有人材机”→“从人材机汇总中选择”,勾选需要调差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点击确定。

软件中有四种调差方式,“造价信息价格差额调整法”、“当期价与基期价格差额调整法”、“当期价与合同价差额调整法”、“当期价与基期价格差额调整法”,下面主要介绍四种调差方式的详细步骤和说明:

1、造价信息价格差额调整法

此调整方法适用于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软件操作:

步骤一:点击在“材料调差”选择【造价信息价差额调整法】输入【基期价格】和“当前期价格”比如【第1期单价】

步骤二:点击【风险幅度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范围,比如±5%,点击确定后完成调差。

计算规则:

(1)单位价差计算:

人工:

合同价<政府发布价格,价差=政府发布价格-合同价

合同价>政府发布价格,不计价差

材料

①合同价<基期价

a:涨幅以基期价为基础:(当期价-基期价)/基期价>5%时,单位价差=结算价-基期价*(1+5%)

b:跌幅以合同价为基础:(当期价-合同价)/合同价<-5%时,单位价差=结算价-合同价*(1-5%)

②合同价>基期价

a:涨幅以合同价为基础:(当期价-合同价)/合同价>5%时,单位价差=结算价-合同价*(1+5%)

b:跌幅以基期价为基础:(当期价-基期价)/基期价<-5%时,单位价差=结算价-基期价*(1-5%)

③合同价=基期价

a:涨幅:(当期价-基期价)/基期价>5%,单位价差=结算价-基期价*(1+5%)

b:跌幅:(当期价-基期价)/基期价<-5%,单位价差=结算价-基期价*(1-5%)

2、当期价与基期价格差额调整法

此调整方法适用于合同中约定的价差调整方法是:当期价与基期价价差超出一定比例时进行调差。

软件操作:

步骤一:先在“材料调差”界面功能区选择【当期价与合同价差额调整法】;输入“当前期单价”比如【第一期单价】和【基期价】

步骤二:点击【风险幅度范围】输入风险幅度确定后,自动计算超出风险幅度范围的价差


3、当期价与合同价差额调整法

此调整方法适用于合同中约定的价差调整方法是:当期价与合同价的价差超出一定比例时进行调差。

软件操作

步骤一:先在“材料调差”界面功能区选择【当期价与合同价差额调整法】;输入“当前期单价”比如【第一期单价】输入钢筋单价4300


步骤二:根据合同选择【风险幅度的范围】点击确定后,当前期的人材机完成调价;

4、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此调整方法适用于合同中约定的价差调整方法是: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软件操作

先在“材料调差”界面功能区选择【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然后输入【基本价格指数】和【第N期现行价格指数FT】,自动计算价差合计


计算规则: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 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工程四部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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