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社会环境、经济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很多工程类项目最终都走上了司法鉴定这条路,在常规工作中也会遇到这类项目,通常委托单位需要咨询单位介入协助配合完成司法鉴定这一流程,结合今年已经完成的项目,浅谈对司法鉴定项目流程的个人理解。
该项目是承包人起诉发包人,起诉之后,建设单位及时联系我单位参与到具体工作中。具体工作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法院会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勘查及审核,出具《鉴定意见书初稿》,并将该意见书转发承包人与发包人。
第二,发承包双方各自复核,对该意见书提出各自的质疑点。
第三,三方具体核对,根据原告提交给法院的合同、图纸、签证变更单、认质认价单、开竣工报告、现场施工过程中视频照片影像资料等进行相应的算量计价,并结合现场实际完成情况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
第四,鉴定单位会根据最终结果出具正式版《鉴定意见书》提交给法院,作为法院最终裁决的依据。至此造价咨询需要参与的内容就全部结束。
以上四点中,我单位主要参与部分是二和三。类比于一般结算项目,相当于从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核对变为三方核对,并且主导权并不在咨询单位手中,咨询单位可以根据现有资料提出见解,但是否采纳还要看鉴定单位的意见。
以我自己参与的项目为例,鉴定单位出具意见后三方开始核对工作,但是核对工作并不顺畅,建筑工程涉及范围大且庞杂,不同人计算本来就难免有差异,三方角度立场都不相同,都不会退让,只会让核对工作举步维艰。同时,图纸与现场差异较大,第一次核对结束后勘查现场时发现,图纸与现场存在很多不一样,只能根据现场实际计量计算,从而导致现场勘查花费大量时间,但是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一般项目一旦走到这一步必然涉及大量的图纸资料不完善,过程资料缺失等等,现场复核是无法避免的一个步骤,快速且有效的完成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所以,如果在遇到类似项目,最好的办法是在开始算量前先进行现场的勘查,了解现场情况,现场与图纸的差异等等。
经过多次现场核查及核对工作后,该项目终于落下帷幕,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总结了以下几点:
1.需要和律师,委托单位多沟通。律师会从司法角度提出工作重点,这个和我们日常工作是不一样的,我们需要在律师的配合下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同时多与委托单位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有利于我们了解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2.多关注隐蔽工程。现场表面的所有东西都是可见可计量的,但是隐蔽工程只能通过已有资料作为佐证去体现,这部分也是施工单位是否切实完成的一个重要依据。
3.抓大放小。不是所有司法鉴定单位都会和发承包双方细致核对的,那我们的工作就要有倾向性,问题梳理也要有主次,先沟通影响造价较大的问题,由大及小。
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感悟,要在日常工作多总结多学习,才能有长期的进步。
工程二部 卫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