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政府采购和工程类招标发布的“意向公开、招标计划”相关文件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量:602      

转-政府采购和工程类招标发布的“意向公开、招标计划”相关文件

一、政府采购类:全省范围内,只要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必须发布“采购意向”;

二、工程类,达到依法必招的,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及西咸新区发布了文件要求,必须发布“招标计划”,除此之外的地区暂未发文。发布时间要求: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相关附件:

1.2020.5.18陕财办采〔2020〕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2022.3.2财库〔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3.2022.9.15陕西咸交易【2022】4号《关于启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计划发布等功能的公告》

4.2023.3.10市发改发〔2023〕51 号《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2023.3.12榆政发改函〔2023〕61号《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

5.2023.9.13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

6.各地区意向公开、招标计划发布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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