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重要变化梳理及应对方法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量:311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通过中价协在陕西省举办的宣贯会议学习,我们了解到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相较于2013版有诸多重要变化。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造价咨询企业,都需要深入了解学习这些变化,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法,以适应新的计价规则。

一、重要变化

1、标准性质转变

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化合同主体自治意识,明确法定优先、有约从约原则,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应采用,非政府投资项目宜采用,但是部分条文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发承包双方仍具法律效力。

2、计价依据调整、费用结构优化

(1)主导市场化计价:取消定额,减少对政府定额的依赖,鼓励采用市场价格信息、企业数据库、施工方案等作为计价依据。

(2)综合单价调整:综合单价为税前(不含增值税)全费用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也包括一定范围的风险费,以及一切不可或缺的辅助工作所需的费用增加及变化。

其中:

人工费变化:原规费中属于建筑工人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入人工费。

材料费变化: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材料费不计入综合单价,也不计入合同总价,在计算材料费时应注意扣除。

管理费变化:规费取消后属于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入管理费,并应包括原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

(3)规费调整:原“规费”取消,计入综合单价。

工程排污费停征,原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生产工人的计入人工费,属于管理人员的计入管理费。

(4)增值税单列:原“税金”调整为增值税,增值税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算基础,乘以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税金。

原税金包括与营业税为基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本次调整纳入管理费项下的其他税金(费),增值税仅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增值税,按税前工程造价乘以适用增值税税率确定。

注意:专业工程暂估价确定为包含增值税的价格,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该部分费用。

3、风险分配规则细化

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风险分担的原则:谁的风控力强谁承担;谁的责任,谁承担;第三方风险根据风险属性确定承担方或共担。

(1)发包人责任: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发包人负责;计量与计价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的,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可不考虑。

(2)承包人责任: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工程无论是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计量与计价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应予考虑。

4、合同与结算管理

(1)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强化过程结算与支付规则,减少竣工结算争议。

(2)合同条款更灵活:取消了2013版合同价款约定章节,新增变更调整、新增工程造价管理、索赔细化等条款,强调“有约从约”原则。

二、应对方法

1、企业层面的调整

(1)企业需加快市场化转型,建立市场价格数据库: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数据,完善企业定额体系,减少对政府定额的依赖;依据市场变化自主报价或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强化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价标准、风险分担条款,避免模糊约定引发纠纷。针对措施项目、总价合同等风险点,加强清单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计入风险费用。

2、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

(1)学习新标准与法律:掌握《民法典》《价格法》等新增法律依据,熟悉市场化计价规则。说明:《民法典》主要应关注其总则与合同编;《价格法》要关注价格的三种属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2)提升全过程造价:关注施工过程结算、变更索赔等环节,强化动态成本控制。从业人员需从“定额依赖型”转向“市场分析型”,提升综合能力。

总之,无论参建单位还是造价从业人员都需认清发展大方向,转变观念,不仅要掌握新清单的各项标准、制度规范,还要加强数据积累,主动收集整理市场信息指数指标,构建自己的定价体系,并积极学习新技术如人工智能技术,以适应新时代对造价人员的技术要求。


质量管理部 王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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