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管理案例分析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9-16       浏览量:16      

工程结算是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也是问题与纠纷的高发区域。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有效的结算管理直接关乎项目总投资能否得到严格把控,进而避免超额支付以及效益流失。工程结算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常见的问题分类与案例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概算漏项或不足

(1)在某超高层项目中,同时涵盖写字楼、酒店、商业等多种业态。该项目概算中的精装修范围与设计任务书存在差异,出现了大范围的漏项情况,进而导致结算超出概算。

(2)某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中,外立面工程的概算为0.65亿元,而施工图预算金额约为概算的两倍。主要原因在于施工图设计中的幕墙面积增加了3.58万平方米,是概算面积的1.5倍,从而导致幕墙工程严重超出概算。

经验教训:在项目初期,必须全面考虑建设方的需求,概算要编制全面,并进行严格审核,以避免遗漏项目或少计内容。

二、政策影响

某职工住宅楼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于规划调整而暂停施工,导致楼层减少、停工损失、材料价格上涨,结算成本显著增加。

经验教训:在项目初期,应详细了解政策要求,并充分调研周边影响因素。一旦出现停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止损。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缺乏严谨性。

某厂房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材料调差风险范围与施工合同的约定不一致,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土方、砂、石子、石灰、砖等地方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垃圾外运价格变化在正负5%以内的风险,结算时不作调整。然而,施工合同则明确,综合单价已包含上述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结算时同样不作调整。对于超出±5%范围的价格变化是否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产生了争议。这一争议成为该项目诉讼判决的一部分,导致了建设单位在结算过程中面临风险。

经验教训: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严谨细致。特别是合同条款,需要仔细审核,以确保准确反映招标人的意图。

四、合同管理存在不足

(1)某住宅项目合同约定,材料调差范围包括钢材、混凝土、水泥和电缆。结算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调差材料是否包含安装钢管等材料产生争议。建设单位提出,签订合同的本意是钢材不包含安装材料;施工单位则认为,钢材理应包含安装钢管。由于合同签订时未对合同措辞进行严格审核,给建设单位带来了结算风险。

(2)某安置楼项目,采用EPC模式发包,结算方式为固定平米单价包干。安置住宅区合同总价 =(安设计费固定单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单价)×建筑面积

该项目于2018年6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2018年年中商品混凝土开始疯狂涨价,2018年12月政府发布人工费调价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人工费和材料涨价调整诉求,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对风险分担做出约定,通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①合同签订后,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格增减的;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陕建发〔2018〕284 号指出,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应做好市场环境变化下的风险应对,按照市场风险共担的原则,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①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

②新建工程项目合同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能力,合理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范围。

③在建工程项目合同中无风险约定或风险约定不明确,双方应客观面对市场价格波动现实,合理分担风险。

(3)某过河电缆隧道工程,中标合同价为5800万元,设计变更金额达到7400万元。审核过程中发现,原招标范围未包含施工降水。由于施工期间正值雨季,导致地下水位上升,施工降水和顶管工作坑的变更使得造价增加额远远超出项目预留金,投资金额翻倍。

由于增加的内容不在合同范围内,因此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经验教训:施工合同是保障工程建设各方权益、规避履约风险的关键所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严格遵循合法性、完整性、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原则。

五、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存在缺失情况

(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等资料办理不及时,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仅进行定性描述事由,无详细的工程量及计算过程),签字盖章不齐全。

在某厂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上报了书面技术核定单和工程签证,但审批流程未能及时完成。这导致在结算时,大量技术核定单和工程签证手续不完善(例如部分仅有施工单位签字盖章,部分有施工方和监理方签字盖章等),进而使得结算资料不完备,结算审核是否计取存在争议,影响了结算时效,并且存在涉诉风险。

(2)变更签证频繁发生、先施工后核算,甚至事后补签的情况,致使结算费用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某住宅项目在基坑开挖期间遭遇地下障碍物,因时间紧迫,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完成后续施工。几个月后才补办签证手续。由于事过境迁,具体的处理方案、机械台班以及人工投入等均无法准确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费用存在大量虚报现象。建设单位审核困难,最终只能通过谈判妥协,支付了远超实际成本的费用。

经验教训: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和及时性至关重要。必须及时办理规范的书面文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

六、重复计量

(1)某办公楼项目公区装修工程属于总包范围。由于建设单位的需求,某层走廊装修被发包给办公区精装修施工单位,但未及时办理总包范围变更。且总包工程与装修工程由不同人员进行结算,导致此部分装修工程费被重复计取。

(2)在某办公楼项目的施工合同中,专业分包管理条款规定,施工总承包方需在甲方批准的工期计划内,无偿为专业工程单位提供垂直运输、外架及安全防护,并负责处理专业工程单位的抹灰收边补烂等泥工工作。然而,建设单位已审批了总包单位关于电梯门洞收口的签证,根据合同约定,收口工作属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不应再次按签证计取费用。

经验教训:事前进行合约规划时,应明确界面划分,避免出现范围重复或遗漏的情况;事中需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管控;事后结算时要进行穿透式核查,从整体上进行把控,防止结算重复计算。

七、材料价格认定

(1)施工合同通常会约定,材料品牌规格变更后的价格、信息价中未涵盖的特殊材料价格,以及施工期间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的价格等,均需进行认价。然而,建设单位常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认价工作,进而致使结算在二审时材料价被审减。

(2)在某公园项目中,施工单位报送结算时,部分苗木价格未按照认质认价的单价填写,致使送审材料价低于认质认价。按照行业惯例,若出现此类问题,通常应由施工单位补报结算,变更其结算送审金额,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审核单位再按新的送审金额进行审核。

然而,在本项目中,建设单位认为该问题在总体造价中所占比例不高,且因结算时间紧迫,决定不再补报结算,要求审核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认价进行结算,从而出现审定价高于施工单位送审价的情况。在后续的政府审计中,此部分材料价被审减。

经验教训:需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认质认价;若发现报送价格低于认质认价,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变更送审金额,以规避审计风险。

八、现场勘查

某收费站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验收单确认的景观石数量为90块。在结算勘察现场时,发现现场仅有73块景观石,且其尺寸小于竣工图标注的尺寸。结算审核单位对此进行了费用扣减。

经验教训:建设单位应严格把控竣工图的质量,督促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时同步更新至竣工图,认真履行竣工图审核职责,确保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九、结算审核的时效性欠佳

某住宅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了结算书。建设单位安排内部成本人员进行审核,然而,该项目情况复杂、资料繁多,且审核人员数量有限,导致审核进度迟缓。结算核对后,双方就争议事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审核工作一直拖延,未能完成。施工单位持续催款,甚至提出要计算延期利息。最终,为尽快完成结算事宜,建设单位在某些存在争议的问题上无奈做出让步,仓促完成了结算。

经验教训:结算工作应有条不紊、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若缺少清晰明确的结算时间表、专人负责机制以及必要的第三方技术支持(如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将会导致结算周期大幅延长,进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与风险。

总结来说,建设单位的结算管理并非竣工后的临时事务,而是一项贯穿项目全周期、具有系统性的成本管理活动。问题的根源大多存在于项目前期与实施过程中,结算阶段不过是问题的集中显现。只有树立全过程成本控制意识,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才能有效规避风险,确保结算工作顺利、高效且公正地开展,切实守住投资的“最后一道防线”。


工程一部 金琪 武金娟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