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的审核原则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量:233      

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周期长、风险高、难度大等特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相关问题(如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材料价格变化导致的材料更换代替、发包方要求更改施工方法等)影响、改变原有施工,导致出现原有施工合同之外的施工内容与造价结算。这就需要发、承包双方就新增施工内容、价款等问题达成意见一致,并形成证明文件。

一、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变更?

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均有可能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但当建设方提出设计变更,施工单位不能拒绝,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

1、当建设方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因法律法规或城市规划要求的调整;(含因新的验收标准引起的调整)②建设方的要求或者意见导致的调整;③由于技术要求的变更导致方案的调整。

2、当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时,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①如果该变更仅因施工工艺不易实现,施工单位为便捷施工处理提出的变更经设计方及建设方同意该变更后方可实施;②如果该变更为施工单位根据经验判断设计可优化或图纸缺陷无法施工,经建设方同意后转交设计方修改图纸,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可实施。

二、发生变更时如何审核

发生变更时,根据甲方要求可能出现的工作:1、估算类:设计变更测算,根据计划实施的变更内容对工程量依据变更进行匡算,单价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测算,确定该设计变更涉及造价金额,供建设方领导对于相关设计变更是否实施做决策。2、预算类:①经建设方同意,由设计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计入相关费用;②因施工单位为便捷施工而形成的变更,虽经设计方同意,但由此增加的费用不予计入;(例:在某一区域浇筑混凝土,大面积商砼强度等级是C20,但局部为设备基础垫层,设计商砼强度等级为C15,为便捷施工,施工单位建议该区域均采用C20商砼统一进行浇筑,设计方同意后,原设计商砼强度等级为C15的局部区域在结算时不应计入增加费用;材料调差时,也按原设计仅计入C15相关调差金额。)③因优化或图纸缺陷,经建设方同意后转交设计方修改图纸,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后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计入(审核原则同①)。

同时,在做设计变更审核时要注意:1、当设计变更为增加费用的,称为正变更;(例:某项目因设计自查,将某区域板配筋由C8@200变更为C8@150,钢筋直径不变,间距变小,钢筋量变大,该设计变更为正变更。)2、当设计变更为减少费用的,称为负变更。(例:某项目因项目资金紧张,将原设计装饰面板墙面变更为乳胶漆墙面,造价降低,该设计变更为负变更。)在结算时,需特别注意要查看全部设计变更通知单,谨防送审资料只有正变更,漏掉负变更的审核。

三、什么情况下会发生签证?

产生签证的前提一般有两大类:

1、当建设方要求施工方去做合同条款中不包含的工作内容时,如果施工单位拒绝,建设方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接受该工作,就会产生签证。

2、设计变更衍生现场签证,即在设计变更下发时,施工方已按施工图施工,产生一些拆改工作,相关改动工作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施工,拆除工作计入签证。(例:某办公楼项目因隔间布局优化,将局部房间隔断取消,变更为开敞式办公室,但因设计变更通知单下发时,已有部分隔断已安装,拆除已施工隔断需办理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四、是否签证各方签字盖章就可以计入?

签字盖章作为签字资料是否有效的基础判断条件,但仅各方签字盖章就可将签证涉及费用计入结算是不合理的。

1、签证各方签字盖章表示认可:①该签证涉及工作内容事实发生;②认可签证相关工程量的准确性;

2、签证各方签字盖章表示待认可:①该签证责任方是否为非施工方,需结合建设方指令/联系单/签证事由综合判断;②该签证事由中描述工程量及单价,是否可按签证中单价计入,需与建设方沟通确认单价的认可情况,如建设方认可该单价应建议建设方按认质认价单形式确认相关单价;如建设方不认可该单价,应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对相关材料/设备/工作内容单价予以审核。

五、发生签证时如何审核

现场签证,即是发、承包双方为节省报批与审批时间,由发包方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方现场代表就合同价(标底价、工程量清单)之外的额外施工内容及其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为施工图预算外工作内容,故签证只有增加费用的,没有减少费用的。

签证审核注意要点:

1、根据签证事由判定为施工方责任,经与建设方沟通确认理解无误后,相关签证审核造价金额为0元。

例:某厂房项目施工合同约定,二十年一遇的大雨属于不可抗力。某签证事由为因连日降暴雨导致现场泥泞不堪,为保障工期无法等待基坑自然晾干,采用灰土换填一定厚度以保障地基强度及抗水性。

审核该签证时,考虑到:①无相关气象证明材料支撑本签证事由满足“合同约定不可抗力”,施工方为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实施过程中气候变化的影响;②不满足不可抗力,工期应按合同约定工期执行,由此增加的灰土换填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故,本签证审核造价金额为0元。

2、根据签证事由判定为第三方(其他施工单位)责任,则需按三方签证的原则处理,即由责任方单位确认事由及审核造价,从责任方结算金额中扣除,计入该施工单位签证费用中,建设方作为与两个施工方均有合同关系的“桥梁方”签认。

例:某项目主体施工单位在室外施工时已基本撤场,但主体施工的剩余垃圾堆在室外工作面未清理。经建设方与主体施工单位及室外施工单位沟通后,下发联系单要求室外施工单位清理现场垃圾,办理相关签证,所发生费用从主体施工单位结算款中扣除。室外施工单位办理完签证经建设方审核后,在建设方主持下,就该签证事由及金额与主体施工单位做确认后,在主体施工单位结算款中扣除。

三方签证审核原则:①建设方为非责任方,主持三方签证工作,但不另付费用;②责任方承担签证费用;③签证实施方做预算外工作内容计入结算款。(一般建议在发生三方签证前,由建设方主持相关工作会议,明确费用承担方、签证实施方、并对三方签证审核原则予以明确,以防结算时扯皮。对于审核金额有异议的,可由建设方主持,签证实施方与责任方谈判确定签证相关费用,并按谈判约定金额计入结算。)

3、工程量的复核:①如签证工程量有附图,可计算的,审核时应依据图纸复核签证工程量;②如签证工程量为现场实测实量的,无法追溯复核工程量的,按已签认工程量予以计算。

注意:签证审核时,附图复核工程量与签证工程量取较小值计入结算。

4、单价的确认:①非合同单价且无认质认价单的,依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内容,由咨询方直接审核签证单价计入竣工结算;②非合同单价,依据认质认价单结合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审核签证单价计入竣工结算。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常见的两种工程变更情形,两者的造价有时可占到合同金额的30%左右,对工程造价管理与业主权益有着重要影响。准确认识两者的概念内涵、审核原则,有利于规范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实务应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工程三部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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