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超高层工程计价说明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量:1253      

问: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说明(四)第三条说明,对现行计价定额中缺少超高层工程的定额子目,如何进行计价?

答: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我省超高层工程不断涌现,根据我省和国家对超高层的要求,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因编制年代原因,不适用于超高层建筑中的钢构件制作安装,不适用于超高层建筑的垂直运输、超高降效及高层加压水泵定额子目,对以上按补充定额程序进行补充,或参考邻近省份有超高层工程定额的超高层垂直运输、超高降效及高层加压水泵计价依据,钢结构计价参考邻近省份的装配式定额有关子目,并考虑当地市场价和实际进行工程计价。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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