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解释(五)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量:639      

一、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1.10-1430定额中未含腻子,腻子施工需要单独计算。

2.措施费费率中“冬季施工费”包含规范范围内的冬季施工措施,额外增加的措施应依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另行计取费用。

3.钢筋笼后插筋混凝土灌注桩不适用螺旋钻机成孔或中心压灌式CFG桩子目。实际发生时,应依据现场情况,自行补充消耗量定额。

二、2004年《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1.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按规定扣除相应人工、搅拌机费用,其他不扣除,商品混凝土单价按照双方确认价格计算。

2.10-119至10-126子目中均不包含通风机运行费用,其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记取。

3.钢板桩的使用费5元/(t·d)为基期价格,实际施工中应按双方确认的租赁市场价格调整计取。

4.措施工程中临时护栏应根据实际合围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5.基坑支护的架子费用可参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补充定额P31页说明第5条记取。

6.4-403、4-405大型支撑安装定额不包括支撑材料的使用费,应另行计算;大型支撑材料使用费=设计使用量×使用天数×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7. 4-395至402子目中,深度是指开挖面到槽坑底的总深度,宽度是指基坑两侧内壁中的最大宽度。

8.沥青混凝土中备注了“若使用改性沥青,每吨基价增加65.09元,其中人工费2.42元,SBS材料46.58元,机械费16.09元”;若使用了成品改性沥青混合料时,则不再计取此增加费用。

9.大口径井点降水超过25m时,对应的消耗量应予以增加;可以参照15m以内和25m以内深度的定额消耗量水平,自行补充调整消耗量。

发布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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