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陕西省住宅区改造项目的计价解释
信息发布: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8-10       浏览量:4418      

住宅区改造项目的计价解释


一、住宅区改造项目在使用我省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时,各专业之间关系划分如下:


1.拆除部分执行2001《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


2.新建的建筑装饰部分执行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3.新建的安装部分执行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4.新建的市政园林绿化部分执行2004《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5.计价费用定额执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其相关文件。


6.价目表执行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建筑装饰册)》、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市政册)》、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园林绿化册)》、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7.各定额缺少的子目,按合同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确认。




二、住宅区改造项目使用以上定额,各专业取费标准按原费用标准执行,若遇到以下情况,费用计取调整如下:


1.施工围挡计费:结合住宅区施工特点(量小、变化大且建筑、安装、园林同时进行)以及施工方投入情况,当施工维护范围无法正常设置,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继续执行原标准外,施工围挡可按经批准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市政定额中有关子目。


2.二次搬运费:考虑到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施工现场确实存在多次搬运和居民生活同时施工的事实,结合费用费率的措施费用内容,二次搬运没有考虑生产与施工同时进行的情况,将原费用费率中的二次搬运费的费率增加10%。


3.生活垃圾和保洁费: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环境保护费(含排污)主要指污水排放、施工机械的噪音超标等内容,未包括小区日常保洁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等居民生活部分产生的垃圾,此项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4.生产与生活同时进行费:因住宅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与居民生活、商铺营业等必须交叉同时进行,施工过程中不能正常施工会产生较大的降效;参照国家定额编制规定增加施工、居民生活同时进行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5.综合系数:依据住宅改造项目的特点,其属于房屋修缮类,各专业综合系数,执行陕建发[2019]45号文件中第6条的房屋修缮工程系数,第6条中无对应系数者执行相应专业的系数。


6.建筑垃圾费用:依据费用定额的内容未考虑建筑垃圾外运费用(施工中产生的落地灰垃圾除外),建筑垃圾外运按实际计价原则处理,即垃圾外运的量及价格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市场情况据实确认。




三、住宅改造项目若遇到以下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定额子目:


1.屋面、卫生间闭水试验:以闭水试验规定水的体积计算,执行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中P111页的B11-5子目。


2.外墙成品保护:在施工前需对原住户窗进行成品保护,外墙成品保护可按照需要保护面积据实计量,并执行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P118页的B13-4成品保护子目。


3.屋面防水的阴阳角、排气孔部位的附加层: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未考虑到复杂的屋面结构形式,其附加层按照图纸结合审批的施工方案计算。


4.外墙真石漆计算规则:按照施工图纸范围,以施工的实际面积计算(包括门窗侧壁)。


5.使用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应注意:B9-9定额子目中的胶粘剂与B9-14中的成品界面砂浆是两种不同的材料,B9-14定额子目中的界面砂浆不属于零星材料。


6.外墙使用吊篮遍数计算:按图纸或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外墙装饰施工工艺遍数据实计算,可参考计价解释(一)。


7.外墙局部零星修补:依据修补的方案及做法,按现场签认据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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